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学院各媒体平台在思想引领、文化传播、风采展示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学院及各部门重要工作、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特制定学院新闻采写送审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一、新闻采写及预约原则
1.党委统一领导原则。学院各类新闻采写、编发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宣传统战部负责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媒体平台新闻发布的具体实施。
2.“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新闻事件组织主办部门负责新闻稿件的采写;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的活动,由活动牵头部门负责新闻稿件的采写;全院性重大会议与活动,需要宣传统战部采访报道的,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前两天规范填写《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闻采访预约表》(见附件2),连同会议议程等相关附件材料报送宣传统战部,由宣传统战部安排工作人员采访报道。
3.确保新闻时效性。一般情况下,主办部门或牵头部门应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宣传统战部报送稿件,有特殊原因的一般不超过72小时。对于失去时效性的新闻稿件,将一律不予采用。
4.主办方主体责任制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新闻稿件的意识形态、制作送审、内容质量、涉密风险、宣传导向负主体责任,各部门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对外发布。
二、新闻审核发布
5.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学院内各部门报送的新闻稿件,经由稿件作者、部门主要负责人、宣传统战部负责人逐级审核,详细填写《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稿件审核备案表》(见附件3)后方可发布。各二级网站等平台发布的新闻,经由新闻稿件作者、网站管理员、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后方可发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新闻稿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各部门新闻稿件未经宣传统战部审核严禁直接报送校外媒体。
6.稿件文责自负。新闻报送部门要确保新闻稿件真实准确性,遵守有关保密法规,无固定表述错误及重大文字错误。宣传统战部对不符合新闻规范、内容质量较差、信息不准确完整的稿件予以退回修改,各部门按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报送,对修改不到位或出现原则性问题的稿件不予采用。
7.规范网络新闻发布。学院官方网站主页“校园新闻”栏目主要发布学校层面的各类事件、活动、会议的报道,党建、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创新创业等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的消息,各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活动等有特色、有亮点、具有创新性和经验性的新闻事件和工作成果。各部门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新闻在本部门网站发布。
8.提高新闻质量。各部门报送新闻稿件要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充分体现对学院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关注,减少对常规会议及工作的报道。要重点宣传与学院改革发展大局相关的新闻事件,重点报道党建、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技能竞赛、对外交流合作等中心工作,集中反映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弘扬主旋律、提升学院形象的热点事件和人物报道。宣传统战部对学院各部门同一时段的稿件筛选重要新闻发布,系列活动编发综合新闻发布。各部门落实学院统一部署开展的一般性工作,原则上不在学院网站“校园新闻”栏目报道。
三、新闻工作队伍建设及平台管理
9.建立健全通讯员队伍。学院各部门要从本部门师生中遴选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人员,建立相对稳定的兼职通讯员队伍。学院团委负责大学生通讯社、新媒体工作室等专职新闻工作队伍的建设管理。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学院各级各类专、兼职新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10.加强各类媒体平台管理。学院各部门要加强本部门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平台管理,及时发布新闻,坚决杜绝固定表述错误、新闻时效性不强、文字表述错误等问题。宣传统战部要定期对各部门网站、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通报一次,每年开展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评选表彰,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附件:
附件1.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闻报送基本规范
附件2.《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闻采访预约表》
附件3.《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稿件审核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