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slzyjsxy.com/)是学院对内、对外宣传的网络媒体,是校园网用户访问所有校园网资源的窗口。为保证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长期稳定运行,完善网络信息管理制度,更好地利用网络资源为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网站分类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院网站包括学院主站、各部门申请开设的官方网站及各类专题网站;网站集群指的是学院的网站集群管理系统中开设的所有网站。
第三条 学院对外网站实行分级管理。学院主页为一级网站;各部门网站及各专题网站为二级网站。
第四条 根据网站信息内容发布范围,网站主要用于实现院内信息发布等功能,同时提供办公、教学、科研、人事、招生、财务等院内信息管理和服务。
第三章 管理职责及规范
第五条 宣传统战部负责校园网站总体建设规划和监管工作,担负以下职责:
1.组织、监管各部门开展校园网站建设和网页的更新;
2.校内各二级网站建站的申请报批;
3.主页活动弹出窗口及其电子大图、横幅的审核、发布;
4.学院各网站的新闻内容监管等;
5.对学院各部门网站管理情况备案。
第六条 教务处信息中心负责学院网站集群的建设、维护,及运行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提供网站运行平台和虚拟主机空间服务,保障网络安全;制订学院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技术规范以及开展网络信息技术监控等。
第七条 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建设并管理维护本部门的二级网站及所辖专题网站或网页,包括其形式、内容、运行等方面。
第八条 各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网站管理机制,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网站管理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在岗在编教职工),负责网站建设、维护、页面更新与管理工作。网站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及时解决网站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第九条 各网站管理所涉及到的账号、密码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变更,责任到人。密码不得使用过于简单的弱口令,因密码泄露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责任部门承担一切后果。
第十条 为保证学院网站服务器安全,不得上传与本网站无关的文件信息。
第十一条 宣传统战部会同教务处信息中心不定期对各二级网站进行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更新、无人管理、发布不实信息或泄露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的网站,将停止其在校园网的链接,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章 二级网站建设和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 如需建设二级网站,由主办部门填写《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站建设审批备案表》(见附件),提交宣传统战部同意后,由教务处信息中心建站。
第十三条 教务处信息中心对各二级网站进行监管和技术支持,为二级网站制定技术标准,分配网站空间管理授权(管理员账户、密码)及数据库管理授权。
第五章 内容规范
第十四条 学院网站集群所有信息发布前须对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凡涉密及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发布,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网站发布内容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内容真实、准确。特别是涉及政治类信息要严谨细致,防止出现固定表述错误,并将此工作纳入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通报制度。
第十六条 校园网站信息应全面反映学院或本部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学生工作等情况。未经学院批准,不得设置论坛、个人博客或上传文件等交互功能,不得发布评论性、广告性信息。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建立网站内容更新工作机制。
第六章网络监管规定
第十八条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监管工作由宣传统战部和教务处信息中心设负责,主要对校园网进行监督、监管和检查,维护校园网安全、保护网络公共利益,对网络舆情进行研判处理。
第十九条 网络阵地坚持“守土有责,言责自负”的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站集群及校园网内制作、传播和复制、查阅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形象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站建设审批备案表